小张老师:
我在红塔证券上海骊山路证券营业部开户交易,原先以电话委托进行股票交易,以0.3%收取相关交易费用,后来改为网上交易的方式。该证券营业部对客户公开承诺过,网上交易的相关费用为0.16%,但在我改为网上交易后却依旧以0.3%标准收取费用。在我提出异议后,证券营业部在其后的交易中按照0.16%的标准收取了费用,但是对于之前多收的费用并没有退还。我经过多次的交涉,证券营业部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我这被多收的佣金如何讨回?
上海 王先生
王先生:
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法通过如下途径寻求保护:协商;调解;向有关机关投诉或举报;仲裁;向法院诉讼。
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协商、调解、仲裁三种方式并不适用。你可以选择向该证券营业部的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券营业部只是代理你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它有义务把多扣的钱退还给你,你是该资金的所有人,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证券营业部无权对你的行为进行阻挠。小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