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论锋生
“羊城讲堂”推出暨南大学古代文学教授史小军主讲的“《金瓶梅词话》导读”,里面提到,西门庆、潘金莲等人并不仅仅是普通人观念中的“淫棍、淫妇”,他们身上带有很强的悲剧色彩。
(4月1日《信息时报》)
史小军的新论激起了网友言辞激烈的挞伐。有人愤愤不平:“什么世道!!婊子都翻身了!!”还有人出言不逊:“教授也寂寞啊,一边拿着潘金莲的裤衩当扇子,一边赞扬潘金莲小姐具有明星气质。”网友的愤怒让人哭笑不得,继而感到莫大悲哀。
潘金莲成了罪恶的化身和不守妇道的反面例证,这一方面是小说家的附会,另一方面也是国人不断妖魔化的结果。单纯揪住潘金莲的“斑斑劣迹”,甚至也不去问潘金莲为何会有斑斑劣迹,这种思维是简单的;人云亦云地唾骂潘金莲,再恶狠狠地将其踩在地上不容其“辩解”,这种思维是粗暴的。诚如史小军所言,潘金莲身世可怜,从小到大一直被卖,虽然后来成了被人唾骂的“淫妇”,却也是一个无钱无势、性格扭曲的受害者。
1985年,“巴蜀鬼才”魏明伦写作的《潘金莲》粉墨登场,魏氏并不讳言要为潘金莲翻案。多年后,《南方人物周刊》在《“性解冻”1978-2006》中评价道:“荒诞川剧《潘金莲》,一反传统的偏见和成见,力图用现代意识重塑潘金莲形象,探掘形成其悲剧的历史的社会的成因,促使人们反思千百年来中国女性的命运和传统婚恋观的枷锁。”该评价深得我心。从人性角度出发,我们就会发现潘金莲有理由追求幸福;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潘金莲实际上是传统礼教的牺牲品。潘金莲的血泪和悲苦,她的不幸与挣扎、她的沉沦与癫狂,她的无力与反抗,无一不浸染着封建强权的深厚底色,其实,她是一个权利缺损的女人。
大约两年前,南京夫子庙要修建文化墙,选项中包括秦淮八艳。孰料,消息传出,遭遇了不少市民强烈反抗,理由是:秦淮八艳是青楼女子岂能荣登大雅之堂?如果把恶骂潘金莲和拒绝秦淮八艳联系起来,带给人的冲击依然让人窒息。
———粗鄙化判断古人,不允许重新解读,并且扣上一顶硕大的帽子,这种不由分说的道德强权到底是谁之错?如果潘金莲是可恶的,造成潘金莲悲剧的世道可恶不可恶?面对历史人物,亦步亦趋地跟随已有评价,只有“世人皆欲杀”,没有“吾意独怜才”,这多么可悲。
(石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