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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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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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
  快报讯(记者 陈刚)今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的《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对高清电视的技术指标有明确的规范。而目前市场上的彩电标注却仍然比较混乱,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专家呼吁应该进行强制认证。

  “有的可视角度达178度,亮度达1200尼特,对比度达到10000∶1,实际指标却没有达到高清电视的标准。”信息产业部数字电视标准符合性检测中心技术总监张素兵博士日前在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对高清电视的技术指标有明确的规范。如液晶电视的可视角度为水平可视角度为120度,垂直角度为80度;对比度为150:1;亮度为350尼特等。但是,目前数字彩电市场上,性能指标标注差异极大,极易形成对消费者的误导。

  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目前国内彩电市场上产品型号非常多,而真正通过高清认证的只有少量产品。多数彩电厂家因怕影响未获高清认证的产品销路,所以都没有在产品上贴出该标识。南京一家大型家电卖场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彩电市场上,只有一家品牌的大屏幕液晶电视全部通过国家CESI数字电视高清认证,且现在也没有全面贴上“高清认证”标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主任陆刃波向记者表示,如果国家加大对高清标识管理的力度,如强制执行高清贴标,打击虚假高清宣传的力度,市场秩序将会有质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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