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经济适用房
可以租一间买一间
快报讯(记者 尹海峡 通讯员 邱宏)收入水平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因此不能买住廉租住房,但自己的经济实力又无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像这样的困难群体如何解决住房问题呢?江苏省房改办昨天透露消息说,针对这部分“夹心层”困难户,江苏将通过四种途径解决他们的住房难。
省房改办负责人透露说,江苏首先采取廉租住房制度扩大惠及面的办法。如南通市从2006年起,将当地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线由民政部门划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到由劳动部门划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使得较多的家庭受益。
江苏还开始试点实施“产权共有型”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目前,无锡、连云港等五市共1000户纳入先行试点,其中姜堰、如皋市在城市拆迁安置过程中,对上述人群供应一套中、小套型的经济适用住房,住户交付款额以原住房拆迁补偿款为限,该住房已交款的部分产权归住户本人,其余部分产权属政府房改(房产)管理部门,并向住户收取成本租金,该住房《产权证》上加注“限制交易”字样。姜堰市已对30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实施了“共有产权”,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时可一次或分次按原价格购买其余部分住房产权;如皋市规定住户在5年内(含)可按原价格购买其余部分住房产权,5年以上则须按届时市场价格购买。
此外,江苏一些地方还试行“公共租屋”及“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常州市住房保障部门计划建设、购买适量的住房,称之为“公共租屋”,以成本租金出租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苏州市去年就开始发展“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目前已进入调查情况、制订政策阶段,计划政府购、建适量经济适用住房,以成本租金或更低的水平出租给上述困难家庭。
与此同时,江苏还要大力建设限价房,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难。近两年来,全省共建成限价房752.59万平方米,其中南京建成54.1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