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问:我在2004年12月1日购买了天治品质优选基金,到2006年的3月份以前没有分过红利。2006年的3月至5月,共分了3次红,合计为1500元。其后一直没有分红。我不知道该找哪里询问此事?天治公司也没有对此作出任何解释,请问我应当怎么办?
答: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应当根据基金契约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据天治品质优选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具体内容:投资人可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的方式。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时,分配的基金收益以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自动转换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 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 个月内完成。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岳琴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