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变动的监管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近日多次发布相关通知,重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并要求上市公司在董、监事和高管发生变动以及持股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递交书面材料并上网在线更新相关信息。
针对前期部分上市公司高管违规抛售超过25%持股比例的情形,上证所上市公司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不排除部分高管有意为之,但也有不少高管是因为对“25%”的理解存在偏差。因为对于这“25%”的基数究竟是最原始的数据还是每年的年初数,以及25%的比例是否可以累计计算,各个高管的理解不同。
据悉,为了统一认识,避免违规现象再次出现,中国证监会正准备出台一份有关董、监事和高管持股变动的管理规则,规则中对“25%”的基数会有明确的界定。
快报记者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