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轮单独损坏,保险公司也要赔了。记者了解到,从4月1日起实施的2007版车险C款中,明确将“车轮单独破损”列为一项附加险。而此前遇到交通事故,如车轮单独破损,是很难得到保险公司赔偿的。
车轮单独破损 保险公司照赔
据了解,太平洋财险的这款新附加险名叫“车轮单独损坏险”。保障范围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机动车的车轮(包括钢圈)单独损坏。
“比如开车轮胎被扎了、割破了,这都属于保险范围。”太平洋财险江苏分公司业务管理部人士告诉记者,该险的投保范围为“家庭自用车,党政机关、企业非营业用车”,其他像营业车辆,如公路客车、营运货车、出租车均不在投保之列。
太平洋财险推出的该险种为车损险的附加险,标准保费= 新车购置价×0.2%。以一辆10万元的私家车为例,购买这款附加险保费约为200元。
车轮单独破损险引发争议
“这个险种风险太大!”昨日,南京一家大型财险公司车险部人士认为,如果因为车祸造成车辆损坏,包括轮胎损坏,是属于车损险赔的保险责任,但如果仅是轮胎单独损坏,以前都是“责任免除”的范围,“不是因为保险公司赔不起,而是因为道德风险很大,容易引发纠纷,轮胎本身是个损耗品。修车场有那么多废旧轮胎,万一被骗保者利用怎么办?”
“这是玩噱头!”另一家财险公司相关人士则认为, 4月1日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2个主险及6个附加险统一,使用统一条款和费率,保险公司要想吸引车主,就只能在自身服务和推出特色附加险种上下功夫。
相对于以上的争议,一些车主则对保险公司推出此险种表示赞同。车主张先生认为,原先车主投保了车损险,如玻璃、车轮发生单独破损,则很难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现在有了玻璃单独破损险和车轮单独破损险,责任明确了,有啥不好呢?
快报记者 张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