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吉林双辽市青年刘阳被人用枪打伤致残,开枪者是双辽市公安局兴隆镇派出所所长王敬东。23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已责成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对开枪伤人一事调查,而枪击事件发生后不久,王敬东就从所长降职为普通民警。双辽市公安局解释是:王敬东因家庭原因提出离职申请,与开枪伤人无关。
2月27日,23岁的刘阳拄着双拐回忆说:“那天我和梁小龙等几个好朋友在兴隆镇西庆风村的战友范显超家吃饭,他叫来了陈文明,陈文明又找来一个胖子,我们与陈文明发生了口角就把他揍了,那个胖子也被我们揍了。”几个人离开范显超家回双辽市。从村里追出一辆白色轿车,车还没停稳,一个穿黑衣服的男子下了车。梁小龙说:“那个穿黑衣服的下车后拿出枪来,对天就是一枪,大家还没反应过来,枪又响了,我回过头看到刘阳手捂腿倒在地上,紧接着又是两声枪响,我和范显超向开枪的人冲去,那人向村里跑去。村民说打枪那人是兴隆镇派出所所长王敬东。”
刘阳中枪后被送往双辽市医院,经法医鉴定刘阳身中两枪,第一发子弹打穿他的左膝盖,造成左髋关节功能不全,屈、伸、外展、内收功能不同程度受限,六级伤残;第二发子弹打中左臀部,导致左股骨粗隆骨折,异物存留髋关节功能障碍,为重伤。2月27日14时,双辽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张树明代表双辽市公安局就此事作出解释:“我们可以确认王敬东是接警去的,现场目击者证明王敬东表明了自己身份,刘阳与张超仍持刀冲向他,对民警生命已构成威胁,虽然我们没有找到刀,但我们认定王敬东在那种情况下开枪属正当防卫。”
记者26日从吉林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了解到,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就此事展开调查,如果王敬东的行为不属正当防卫将按重伤害或防卫过当处理。
据《东亚经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