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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qingwulhtypl
毕业不久,就迎来我的生日,留在同一城市的同学为我组织了一次party,其实是借此机会聚一聚,交流工作以后的心情。那一夜,我们疯到很晚,兴奋得难以入睡。辗转反侧中,接到一个电话,是远在南京的他的来电。
他是我的同班同学,却谈不上是朋友。他说,很意外吧,很久没联系。其实,根本就是从来没联系,在学校时我们来往就不多。他解释说,听说你今天才买了手机送给自己作生日礼物,祝你生日快乐。原来是参加party的同学告诉他,还散播了我的新手机号码。他还扯了许多大学的美好回忆,我说得睡了,否则明天会迟到。他说,那我明天叫你吧。我以为是开玩笑,便说好啊。
第二天,早晨七点钟,手机果真响起。他说:“七点了,起床吧。”确认我已经坐起来了,他就挂了电话。我到单位才想起给他发一个短信说:“谢谢!”没想到,从此他坚持了长达数年的morning call,以至我完全习惯于用他代替了闹钟。有一阵子我曾经从morning call里感觉到一些耳热心跳的暖流,但很快理智就告诉我,两个城市的距离难以逾越。每天,我向闹钟说一声谢谢,仅此而已。
三年后的2月8日,他说要来我所在的城市公干,我自然尽地主之谊,为千日不懈的morning call感恩。那一次,他一直呆到2月14日,抱着红艳欲滴的玫瑰出现在我单位大门口。那是99朵玫瑰。那天,我一直不能全心投入工作,心速很快。
Morning call依然,不同的是我们的短信数量飞速增长。第二年2月14日,他送我一款MOTO手机,说是短信功能特别强大,一次可以写330个字,他要看到更多来自我的文字。慢慢的,我爱上用手机给他写长篇情书的感觉,拇指磨光了所有按键的颜色与光泽,直至它经常不堪重复而死机。
又是在2月14日,他买了两台同一款式,有摄像、彩信、彩铃功能的NOKIA,一台给我,一台他用。他说:“我想看你时,麻烦拍张照片发过来;可以设置个好听的铃声,我一来电你不看就知道;还有,下载个好彩铃,让我一拨号就能听到。”后来,我发现他的彩铃是自己录的,我拨完号就能听到他的声音:“宝贝宝贝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宝贝宝贝我想你,就像农民想玉米;宝贝宝贝我等你,就像企鹅站在这里……”
2004年2月14日,他单膝跪到我面前,掏出一只红色的小盒子,拿出精致的戒指套进我的无名指。从此,我跨越两座城市的距离,来到南京,来到他身边,结束了七年的morning call,但内心却感谢三台不同功能的手机。
昨天,在房间清理他的西装时,发现一张订购99朵荷兰红玫瑰的单据,地址是我的单位,送花时间是2007年2月14日。我仿佛又见十年前他抱着花站在单位大门口的样子,眼睛不禁湿热起来。我掏出一直用着,却很少再发短信的NOKIA,给在客厅看电视的他发了一条信息:“玫瑰玫瑰我爱你。”他回信:“将浪漫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