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股市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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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盘“轻舟”跃过3100
· 证券律师执业规范出台
· 港股国企指数连续八日上扬
· 到底是股东错了还是市场错了?
· 防守反击是目前最佳策略
· 股票停牌制度将有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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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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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律师执业规范出台
  中国证监会与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就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进行全面规范。

  《办法》明确了“证券法律业务”的含义,规定业务方式包括对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和制作有关证券活动的法律文件,明确了应当出具法律意见的证券业务活动的具体范围。具体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等。快报记者 周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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