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日前对《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于昨日起向上市公司公开征求意见。
从修订意见稿的内容来看,其中较令人关注的是取消了有关例行停牌,进一步突出警示性停牌;对于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将加速其“退市”进程。修订后的规则拟取消年度报告和股东大会的例行停牌以及一般临时报告的例行停牌等,要求当市场有传闻且公司股价异动,交易所可采取盘中停牌措施。加速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公司的退市,上市公司若存在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一定数量(沪市500万股、深市300万股)、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都将启动退市程序。
快报记者 王璐 黄金滔
交易所就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
股票停牌制度将有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