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新闻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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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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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物权法
张名青
  ★住宅楼边上要“加”建一个单元,这一信息在小区和南京规划局网站向市民公示。这是《物权法》公布后,南京首个公示的加建项目。而在以前,是不需要公示的。

  ★快报推出“关注物权法”系列视频节目,每天邀请一位专家,通过生活南京网站(www.lifenanjing.com.cn)视频在线栏目,为你权威解读《物权法》。有不明白的地方,尽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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