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重庆钉子户事件”
开发商与“钉子户”尊重法律就好
据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新华每日电讯3月24日刊登刘学奎撰写的“每日一评”《开发商与“钉子户”尊重法律就好》,文章写道:在习惯了开发商“无所不能”之后,一夜之间冒出个“最牛的钉子户”,连同被挖成“孤岛”样的家和每天如同攀岩般的出行方式,难怪它会成为重庆、乃至全国的独特“景观”。
此事毁誉不一,因为其包含了复杂的背景和情感因素。担心者有之,如果因无理要求而成为“钉子户”,无疑也在侵犯开发商的合法权益。进而,如果以此为范,势必会影响城市正常的建设发展。赞成者更多,甚至有人称房主为“英雄”,因为他们“以个人卑微的力量捍卫着按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财产的自然权利”。
为何喝彩者众?多半与拆迁开发领域长期存在的不正常现象有关。笔者两名同事都曾有过与开发商“过招”的经历。一名来自东北松花江边,家里先是被断水断电,后来家人不断遭受拆迁人员的威逼恫吓,手里还握着房照(意味没有达成协议),房子却被夷为平地。这与盗窃和抢劫有何区别?然而派出所却不愿管。另一名来自北京中关村,他下了夜班发现好多人正在拆他家的窗户,上前阻拦却被告知拆错了住户,“幸亏那天下夜班早了些,不然……”
重庆的这座“孤岛”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没有从地球上消失,足以说明开发商对法律仍心存畏惧,从这点来说堪称进步。尽管重庆地方法院已经判决强制执行,但为何强制执行时间过了,房子没拆掉?是不是还有上诉的空间?只要尊重法律,无论开发商和“钉子户”,都值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