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权/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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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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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乘客 待遇不同 拒“同房”者住进单间
航班延误的赔偿目前还太不透明
毛丽萍
  飞机航班延误,乘客被安排到酒店住宿,往往是两人同住一间。前天晚上,南京太平门附近一家宾馆内却上演了乘客拒绝“同房”的一幕,其中坚持住单间的乘客顺利地如愿以偿,而其他乘客则没有单间待遇。昨天凌晨,被延误的航班已正常起飞,但这一起看似意外的事件却非常让人“回味”:航班延误的赔偿,究竟该怎样,能否透明化?

  “落单”乘客

  等不来合住人屡被晾

  3月22日晚,南航一架18:55南京飞桂林的CZ3254航班因飞机故障,延迟起飞。100多名旅客被航空公司送到太平门附近一家酒店休息,20时左右就到了酒店,可是旅客邓向正近23时还没有安排到休息的房间。

  原来,他遇到了一个固执的旅客。“因为我是‘落单’的,酒店非说要等一个人来才可以安排双人间。我当时也并没要单间,但因为我很累,希望先安排个双人间让我进去,这个要求被拒绝了,酒店说是航空公司的规定。后来,好不容易来了一个男的,他又要求一个人住。”邓先生说,交涉之后,那名男乘客如愿以偿住进单间,而自己却依旧被晾在一边。

  旅客认为

  “两人住一间”是霸王条款

  据了解,由于航班延误,机场应免费安排住宿,旅客只要凭登机牌就可直接去房间。酒店服务人员对此表态说:“是的,除非乘客有不合理的要求。比如他想一个人住一间是不可能的,如果他要单住也行,不过要多付另外一张床的床位费,大概就100元。”

  被晾在一边的邓先生也是一肚子火,他认为航空公司“两人住一间”的规定就是霸王条款,他也决不能接受。“规定是规定,但出差在外,不能和陌生人住一块,也是我们公司的规定。”周围不少旅客纷纷支持邓先生,他们也觉得作为旅客,出门在外住宾馆,肯定是一人住一间更方便、安全。“再说航班误点是航空公司的原因,我们又不想占这个便宜。”

  航空公司人士称

  乘客反对时才酌情安排

  僵持了两个多小时后,邓先生报了警还叫来了媒体,在各方协调下,酒店终于安排了单间。该酒店经理解释:我们本来跟机场签的协议就是两个人安排一间房。这批去桂林的旅客,昨天早晨5点左右已登机飞往桂林,7点左右抵达桂林后,航空公司还另外每人补偿了200元。一位航空公司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大部分航空公司都内部规定必须要两个人住一间,当乘客明确反对的时候,他们才会酌情安排。

  ■现状

  航班延误如何补偿

  目前还太欠透明

  2004年7月民航总局出台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规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分两个等级: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和延误8小时以上。各航空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规定每个等级赔多少钱,由于各个航空公司的标准不一样,也不公开化,导致乘客究竟能赔付到多少?究竟可享受什么服务?都不透明。

  对此,社科院的一些专家认为,航班延误的乘客应享有三项权利:知情权、选择权和索赔权。知情权就是乘客有权在第一时间获取尽可能详细的信息。选择权是指乘客可以选择换乘其他航班或退票。索赔权是指乘客可以要求航空公司的可控性延误对自己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据了解,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航班延误补偿法律法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既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和规章,并不能成为司法机关裁判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关人士呼吁,当前亟须制定航班延误补偿的具体实施细则。快报记者 毛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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