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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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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乐乐
  一个哥哥 八个弟妹

  一所小屋 到底给谁

  一位父亲,九个子女,一栋价值20万元的小屋。老父去世后,房产归谁?一份遗嘱让原本和睦的九个子女突生矛盾。

  遗嘱将房屋留给小儿子,七个女儿均表示赞同,但大哥提出了反对意见。一时间,“两大阵营”产生了激烈的交锋:大哥要通过公证平分房产;姐姐们则一致站在弟弟一边,支持由弟弟一人继承房产;而事件的主角———最小的弟弟则倍受感情煎熬,他甚至要选择放弃继承遗产来换取兄弟姐妹的手足之情。

  大哥费云林:要求平分房产

  九弟费云宏:愿意放弃独立继承房产

  大姐、三姐:支持弟弟继承房产

  ■主要人物

  2006年初,90岁的费老去世了。去世前一周,他告诉子女,自己藏着一份已经写好一年多的遗嘱,这份遗嘱在他去世后就生效。当场打开遗嘱一看,小儿子费云宏沉默了,七个女儿都表示同意,而大哥费云林则没有参与老人的后事料理。

  对于这份遗嘱,费云林显然有自己的看法:“第一、父亲生前从来没有说过房子给云宏,临终前冒出这份遗嘱,这让我感到很突然;第二、父亲在这几年,神志并不是很清醒,虽然身体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思维和说话经常混乱;第三、从四年前开始,云宏就搬进父亲的房子里跟他一起住了,遗嘱里说房子给云宏,这让我很怀疑幕后另有原因。”

  而采访中,姐姐们则一致表示,弟弟家境困难,大哥并不是不知道。

  早在六年前,小弟费云宏听人怂恿,拿出几乎所有的钱去合伙开小超市,结果钱被骗走,还欠下了一屁股债。大姐说:“我们这些姐姐还在帮他想办法的时候,弟弟就把自己的房子给人家还债了。他说人要讲诚信,欠人家的债必须要还———当时我们几个姐姐都哭了。”

  由于费云宏一家没地方住,孤身一人的费老决定辞掉保姆,让小儿子一家跟自己住。房子虽小,可也算给他们一个落脚的地方。但问题又出来了:大哥觉得九弟这么做不太合适,“做生意输赢都正常,但是你赔光了之后,怎么能去‘啃老’呢?”

  我怀疑遗嘱背后另有原因

  3月16日上午,长江路一座写字楼下,两个约60多岁的女人从远处走来。她们阴沉着脸,不时地朝路两边眺望,似乎是在等人。

  突然,她们向正往写字楼走来的两个男人奔去。“回去!不能作公证!”一番撕扯之后,两个男人硬是被两个女人带走了。

  ———发生了什么事?

  谁也想不到,这两男两女竟是最亲的兄弟姐妹。然而,一份父亲的遗嘱让他们起了冲突:老父要将房屋留给小儿子,可没想到的是,大儿子跳出来反对了。

  事发当天,大儿子费云林要带九弟费云宏去南京市公证处作一份公证,内容是费云宏放弃独立继承房屋,改为九个孩子共同继承。更富戏剧性的是,得到风声的大姐三姐马上赶到,在楼下堵住了他们,搅“黄”了这件事———她们的态度很明确:七个女儿支持老父的遗嘱,她们不想争夺房产,都愿意将房屋留给小弟。

  公证处门口的纠纷:

  不许公证,房产给弟弟!

  “我们九个兄弟姐妹原来关系很好,矛盾是从父亲的遗嘱开始的。”大姐费云华拉开包的拉链,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张薄纸,一份用毛笔书写的正楷遗嘱呈现在面前。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遗书开头,便是《龟虽寿》中的名句。费老在遗嘱中回顾了自己这辈子的经历:在中小学勤勉教书,老实做事,本分做人。笔锋一转,他提到了最不放心的事:“九子云宏,品德佳,遭骗财,家境贫,余深叹之!”在财产的处置上,费老决定:“余百年后,积蓄九儿均分,陋屋赠与云宏所有,他人不得干涉。”在遗嘱的最后,费老还提醒说:“钱财乃身外之物,望九儿和睦,切记切记!”

  情真意切的遗嘱:

  房屋给小儿,孩子们哪,要和睦!

  南京市公证处高级公证员张朝晖说:“由于费老的爱人早已去世,除了九个子女外也没有其他继承人,所以他的房产原本应当由九人共同继承,但是费老有权对遗产继承作出约定。在费老过世后,如果他的遗嘱属真实,就应当马上生效。”

  “不过,虽然费老遗嘱约定将房产赠与小儿子,但是费云宏作为继承人有权放弃这个赠与。如果他到公证处作公证宣布放弃,只要是他的真实意愿,这个公证就应当生效。那么这个房产仍然应当由九个子女共同分割。”

  “现在如果大哥对这个遗嘱有怀疑,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该遗嘱无效。但是他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假设父亲在写遗嘱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该遗嘱系伪造等。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他的起诉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示。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实习生 崔露薇 快报记者 马乐乐

  放弃继承

  合乎法律

  为了遗嘱的事,大哥与九弟交涉过很多次。经历了长时间的内心挣扎,九弟决定拒绝父亲的赠与,跟大哥一起去作公证放弃继承,改为九人分割房产。在长江路上被姐姐含泪拦下后,他已经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昨天,费云宏的心情平缓了不少,他坦承不想为自己的事情让一家人不和。“父亲从小教导我们要诚信,我这人也认这个死理。所以那年欠债之后,我宁可跟老婆孩子一起租房,也决定把房子用来还债,这不是冲动之举。”

  父亲的收留让他很感动。费云宏说,住进父亲的房子后,为了报答父亲,他和爱人一直精心照顾父亲直到他去世。“其实我也知道,父亲的恩情是报答不完的。”

  父亲的遗嘱出乎费云宏的意料,因为他已经做好了准备:老人过世后,他就和哥哥姐姐商量由自己凑钱买下这个房子。“父亲的爱让我很感动,但是我觉得这样我就亏欠了哥哥姐姐。”

  正是因为这份内疚,虽然七个姐姐对遗嘱都没有意见,但当大哥表示反对后,费云宏还是决定拒绝这份厚重的父爱,换来手足间的和谐。

  然而,姐姐们的反对再一次出乎弟弟的意料。采访中,费云宏禁不住找纸巾来擦拭眼睛:“我知道她们都是为了我好,但是我没想到她们会那样激动地阻止我。”

  上周作公证未果后,几个姐姐都当面或通过电话,与费云宏谈了心。如今,费云宏终于做出了艰难的决定:“我决定按照父亲的心愿住在这个房子里,然后努力工作,等我攒到钱,会一一还给哥哥姐姐。”

  我觉得亏欠了哥哥姐姐

  “我将来也不会要弟弟的一分钱,永远不会。我们几个姐姐都舍不得他。”大姐费云华说,“人要有良心。”

  “这个‘傻’弟弟,人好,太实在了。”说到几年前害得费云宏倾家荡产的那几个骗子,三姐咬牙切齿,“他们都是坏种。但是弟弟不听我们的劝,坚持把自己的房子给了债主———本来我们几个姐姐准备一起帮他分担分担的。”

  大姐认为,父亲的意愿应当得到绝对尊重,大哥的做法让她们很生气。“父亲的意思其实也是我们的意思,就算没有这份遗嘱,我们也不会要房子。当大哥的这么做,不是把弟弟往绝路上逼吗,他以后住哪?”

  “当年,我们兄弟姐妹的感情多好啊!”大姐叹口气,“记得弟弟才几岁的时候发高烧,父母都很着急,是大哥背着他从中央门走到鼓楼医院看病的。如果有可能,我情愿回到过去。”

  “父亲的房子现在卖,也就值20万。九个人平分,一个人又能分到多少钱?”三姐说,“我们几个姐姐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家境也很一般,但是这钱对我们又有什么帮助呢?再说,钱比亲情更重要吗?”

  当她们得知哥哥要求公证平分房产后,马上联合起来拦住了弟弟,并终于做通了弟弟的思想工作,让他接受了父亲的馈赠。“谈心的时候,大姐跟弟弟抱头哭了一场。”三姐难过地说。

  而大哥费云林则对记者表示,没有作成公证让他很失望,他正在考虑到法院起诉。

  对此,大姐告诉记者:“如果我再劝不回大哥,那就让他去打官司吧!”

  平分房子,弟弟以后住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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