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日,南京大雾。宁通高速上更是出现了不少“追着汽车跑”的团雾,由于能见度极低,当天在六合横梁段发生了29车连环追尾的事故。偏偏在事故中,一辆拖拉机也开上去“凑热闹”,结果造成两人死亡的惨剧。这起少见的车祸引发了受害者家属状告5家单位和个人的官司。
陈某一定很后悔自己非要选择在“特浓雾”的那天冲上宁通高速。去年11月2日清晨,他开着朋友李某的变形拖拉机(意即经改装)行驶在六合区横梁一带,不久就开到了宁通高速旁边。这种经过改装的拖拉机功率较强,速度也比较快,为了抄近道,陈某硬是将拖拉机开上了高速公路。
十五里墩收费站近在眼前,陈某没有多想,加足马力从收费站的一侧冲了过去。没有遇到任何阻拦就轻松闯关,陈某看看身后的收费站,心里挺高兴,害怕有人来追,他加快速度向前开。可就在他疏忽大意的那段空隙,面前的团雾挡住了他的视线,等他想降低速度时已经来不及了,一男一女被他的拖拉机撞倒,当场丧命。
高速公路上为什么会站着人?据了解,这两名受害者是一辆小轿车里的司机和乘客,他们在事发前也发生了追尾的交通事故,追尾后两人便走下车,站在路边等待交警解决。就在他们无助地站在一团大雾中时,陈某开的拖拉机直接冲了上来酿成惨祸。
交警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受害者对民事赔偿部分迟迟没有提起诉讼,陈某先在法院走完了刑事部分,今年初他被南京六合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受害者家属迟迟没有提出索赔,不仅仅是在找全该负责任的人,其实也是在寻找真正能“埋单”的人,因为农村人陈某和变形拖拉机的主人李某,根本没有赔偿两条生命的经济实力。这时,十五里墩收费站成了他们质疑的焦点。
“变形拖拉机根本不允许上高速公路,是谁给陈某开了‘绿灯’?”家属认为,陈某开着拖拉机竟然上了高速公路并且通过了收费站,这对于高速公路管理方和收费站管理方来说,就是严重的失职。正是由于他们的失职,酿成了后来的惨祸。
找来找去,家属为总计70多万元的索赔找到了5个被告:陈某、李某、变形拖拉机的保险公司、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和扬州市公路管理处。
昨天,已经成为囚徒的陈某面无表情地被押进法庭坐在被告席上,可是他还没有坐热板凳,原告方就宣布撤诉。原来,开庭之前受害方经过调查发现,十五里墩收费站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而事发地段并不属于扬州市公路管理处管辖的范围。
因此原告方撤回对扬州市公路管理处的起诉,打算追加收费站为被告。此案将于4月初开庭审理。
快报记者 马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