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昨天下午,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对权磊被砍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经过法院审议,该项案件被定性为“雇凶报复伤人案”,审判人员考虑到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审讯期间态度良好,并且积极承担权磊受伤后的医药费及各种赔偿,受害人权磊也曾多次向法院出具希望从轻处罚嫌疑人的建议,最终法院判决赵艳华(女)、郭洪强、陈伟三人均处以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三人将承担赔偿金额共120万人民币,据悉,这一结果也是该项罪名中处罚的最轻底线。
对于这次事件,权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不想再回忆这件事情。对于我来说,这一页已经翻过去了,我现在只想一件事情,怎么能够把身体恢复好,如何能重返赛场。”谈到自己近期的康复训练,权磊告诉记者,这段时间他开始跟随实德体能教练托马斯进行恢复性训练,现在训练情况和身体恢复情况都很好,无论是力量还是体能都恢复得十分理想。
大连实德球员权磊在2006年10月5日下午6点左右在住宅附近被人砍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在当天晚上,大连实德俱乐部也就此事向大连市警方报警。经过近1个月的排查,警方于10月下旬锁定嫌疑人,并组织警力到河北、北京等地进行侦破。10月30日,在河北雄县以及北京朝阳区,警方分别将犯罪嫌疑人赵艳华(女)、郭洪强、陈伟抓获。经过审问,赵艳华供认由于感情纠纷致使其买凶伤人。(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