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南都剩余20%股权的议案”,今日,公司对该项交易进行了详细披露。
万科表示,2005 年3 月3 日,公司与中桥、上海南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合称“中桥方”)签署系列协议,以总额人民币18.58 亿元从中桥方受让了南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南都)20%股权、上海南都置地有限公司70%股权等,后于2006 年8 月3 日,公司又与中桥方签署系列协议,中桥方将其持有的南都房产集团60%股权等股权资产,以人民币17.66 亿元转让予万科。由于第二次受让南都股权至今,浙江南都各项业务进展顺利,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万科决定继续受让浙江南都剩余20%的股权。交易参照此前交易价款,考虑浙江南都分红及其他变化等的影响,确定为人民币3.93 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