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不同: “封基”一般都有固定存续期,我国“封基”存续期大多在15年左右;“开基”一般没期限。
份额限制不同:“封基”份额固定,在封闭期限内未经法定程序认可不能增减;“开基”规模不固定,投资者可随时申购或赎回。
交易场所不同:“封基”募集后只能委托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交易在投资者之间完成;“开基”投资者可向基金管理公司或其销售代理申购或赎回,交易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公司间完成。
价格形成方式不同:“封基”主要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当需求旺盛时溢价交易,反之折价;“开基”买卖价格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不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激励约束机制与投资策略不同:“封基”封闭期内,投资者无法赎回,这有利于基金长期全额投资提高业绩;“开基”业绩表现好则会吸引新投资,基金管理费收入也随之增加,反之则面临赎回压力,因此“开基”须保留一定的现金资产,给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