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毕业生
可申请就业援助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2007年度南京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已经启动,凡南京籍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家庭为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特困职工家庭或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均可申请就业援助。就业部门将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找工作,并给予接收单位一次性财政安置补贴。
据悉,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从2003年开始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近四年来已帮助近300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到目前为止,今年已有20名困难家庭毕业生到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就业援助。今年已申请就业援助的毕业生中有8位毕业生已到单位试用,10位毕业生已有就业意向,2位毕业生正在推荐中。
有关人士提醒,凡申请就业援助的毕业生需携带市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家庭证明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毕业生户口暂在学校的)、毕业院校提供的《双向选择推荐表》及个人求职简历等材料,于6月30日之前到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305室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申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