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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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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雨花都”楼盘 涉嫌变相囤房
南京房产局强调:拿到销售许可证,30天内必须开盘
王夕
 去年7月就拿到了房产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可开发商却至今都不开盘,原因是“房屋办理了抵押,现在还不能卖”。昨天,南京市房产局点名批评河西的“星雨花都”,认为该楼盘已涉嫌变相囤房,“已引起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关注,相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拖了半年多仍不愿开盘

  2006年5月,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监管的意见》,针对房地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提出“新十条”要求。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30日内不开盘销售的将予以查处。

  不过,在近日的一次房地产大检查中,“星雨花都”让检查人员大吃一惊:这家楼盘在2006年7月就取得了D1至D6幢(建筑面积近5.7万平方米)住宅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规定,开盘日期应该在当年8月。哪知,在未开盘情况下,开发商即将这几幢在建房屋办理了抵押。时至今日,房屋早已封顶,已进入竣工扫尾阶段,但该公司却迟迟不愿对外销售。

  昨天,记者拨通了该楼盘的销售咨询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证实,该楼盘现在确实不能卖,房子全部被抵押给了银行,估计到5月份才能上市。

  对于抵押的原因,他说,“公司一下子拿了6块地,需要钱。”记者提醒,南京市房产局规定不能囤房。他婉转地说,楼盘不存在囤房的情况,如果卖了,才是违规。“如果我们真的囤房,房产局肯定要来查我们!”

  房产局认定这就是变相囤房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昨天强调,“星雨花都”的行为就是“变相囤积房源”。该局在昨天下午4时,给快报发来了一份“警惕另类囤房惜售行为的发生”的新闻稿,其中就点出这家楼盘涉嫌囤房惜售。

  稿中说:“在我市商品房销售市场,依然有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打擦边球,利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将可售房源捂在手中不愿上市销售,如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星雨花都花园。”

  变相囤房面临“封盘”处罚

  对于“星雨花都”的这一做法,房产局产权市场处称,个别开发企业为达到囤房惜售的目的,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通过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方式,将可售房源予以限制,使其无法对外销售。即使在房屋主体封顶、可以通过办理按揭销售房屋、回笼资金的情况下,仍然不解押、不销售,以达到变相囤积房源的目的。

  该处强调,一切有悖于南京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监管意见》精神、以各种形式变相囤房惜售的行为都将视为违规,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不会坐视不管,将会根据其情节予以公示,并限制其办理入网认证、网上签约和备案以及交易登记等相关手续。

  产权市场处提醒开发商,正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该在30天内开盘销售。下一步,该处“将进行跟踪分析并加强监管,必要时将通过行政手段对违规企业的销售、交易进行限制,以防止变相囤房行为蔓延”。

  快报记者 王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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