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可江宁小伙子陶涛曾献血800毫升,如今罹患白血病,却因其中200毫升是在北京献的,无法享受终身免费用血。
小伙不幸查出白血病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省人民医院血液科病房,找到了病人陶涛。他今年26岁,在一家印刷公司上班,此前2001到2003年在北京某部服役。
陶涛说,他很少生病,身强体壮,连感冒都很少得。今年春节前,他在单位上班时,开始发低烧,身体酸痛。当天下午,他请假去医院检查,医生当作普通感冒,挂了两瓶水后,感觉有所好转,陶涛就回家过年了。正月初六,症状又出现了,他到省人民医院一检查,竟是急性白血病。
住院20天来,陶涛接受了一个疗程的化疗,已花去8万元。由于父母没有固定工作,自己的工资也只有1000多元,这8万元几乎全是借来的。
陶涛的姐姐已做了配型检查,不久陶涛就可以进行骨髓移植手术。
“积极分子”用血要花钱
目前陶涛治疗用血量很大。记者从费用清单上看到,在2月27日到3月6日的几天内,陶涛每天都要输血小板,最高一天费用就达到了5020元,最低1400元。20天内,光输血费用就花去2万多元。
据了解,2001年,陶涛和同学逛街时,在东山大市口第一次献了200毫升血。不久后, 陶涛入伍参军,在北京服役期间,陶涛又在北京307医院献了200毫升血。复员后进入印刷厂,厂里每年都组织员工无偿献血,陶涛是其中的积极分子,先后两次献了共400毫升血。
陶涛所在厂里的医生马翠兰说,她在街头采血车咨询过,献血800毫升可以终身免费用血。后来她向江宁区红十字血站的汪站长咨询,汪站长拿不准,向省红十字血站打电话,表示“无能为力”。
因为陶涛在省内献血只有600毫升,那200毫升是在北京献的,需要分开报销其用血费用,即省内的600毫升按照《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以3倍用血量报销,而在北京献的200毫升则应到北京按当地规定享受政策待遇。
汪站长对于陶涛的情况也很同情,决定按照献血积极分子,额外给予陶涛2000元的补助,“这也是我们的最大努力了。”
献血者用血有地域性
江苏省卫生厅医政处邵主任表示,我国有专门的《献血法》,其中规定了我国实行的无偿献血制度,但对于献血者用血的政策待遇,由各省自行制定,这一点在《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得很清楚,“在本省无偿献血的公民,在本省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用血。”
“可能会有人质疑,无偿献血不应该有地域性,可是对于献血者的补偿政策是需要成本的,包括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邵主任说,他们也希望能够全国“一盘棋”,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国家财政拿不出这笔钱,甚至省级财政也拿不出来,发生的费用全部是由血站垫付,然后再由各地的血站分摊,而没有发生在省内的献血行为,按属地原则由献血行为所在地进行补偿。
“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江苏省的献血800毫升可以终身免费用血,可以说相当宽松,有些地方是规定5年之内全免费,以后只能等量用血。”邵主任表示,不过对于陶涛这样的献血积极分子,社会应该给予鼓励,在其遇到困难时更应该给予帮助,她将和省血液中心联系,争取对于陶涛额外给予救助。
快报记者 孙玉春 实习生 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