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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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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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也能挑好律师打官司
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率先推出“点援制”
朱俊骏 黄涛
  昨天,江东街道的王奶奶与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了一份援助协议,中心指派了当地的一名律师,将帮助王奶奶免费打一场索要赡养费的官司。王奶奶在协议上签下名字后,心里有点忐忑:“这个律师能行吗?”几天后,类似王奶奶这样的担忧,在鼓楼法援中心将不复存在。本月底,接受法律援助的市民可在该中心自主挑选好律师。这种在南京率先推出的新举措叫“点援制”。

  自己挑选律师打官司

  “没钱打官司,还敢像在医院挂号一样‘挑三拣四’要好律师?现在,我们就要让这种天方夜谭的想法,在我们这里实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樊学燕说,“接受援助的人,也有挑选好律师的权利。”

  樊学燕告诉记者,他们实施这种点援制度,关键的一步就是要能找到好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他们将在鼓楼区择优招募一批骨干律师,然后根据他们的执业专长,分别按照青少年维权、刑事、民事等专业,在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骨干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库”。这些信息资料将输入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大厅触摸屏,并印刷成册,摆放于政务大厅,方便受援人查找。

  “当然,我们不是所有的案子都要采取这种措施。”樊学燕说,“就像去医院就诊,一般的小毛病就要挂个专家门诊,这不是浪费资源吗?我们要把好律师用在复杂的案件上。”但樊学燕同时也表示,如果受援人对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也可进行“点援”。

  法援摊派制有局限

  “我们之所以要实施这样的点援制度,就是因为我们以前的摊派制存在一定的弊端。”鼓楼区司法局姜宏斌副局长介绍,近年来,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和普法宣传力度的加大,市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虽然鼓楼区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年年呈递增态势,但仍然满足不了受援群众的实际需求,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法律资源的浪费、“摊派制”法律援助模式的制约是其中不可避免的主要因素。

  “有的律师想办援助案件却办不了,有的律师不想办却非办不可,主观能动性受到了影响。”姜宏斌称,有的律师擅长办理民事案件却被指派办理刑事案件。摊派制的平均主义造成援助律师资源不能合理运用,没有做到人尽其才,往往导致一些律师在承办援助案件时,人为简化程序,不会见当事人,不去法院阅卷,敷衍了事,应付交差,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缺乏有效的监督。

  “社会上好多人认为,不花钱的律师不办事,”姜宏斌说,“我们就希望通过点援制,有效改变这样的法援局面。”

  实施的困难在哪里

  那么,在实施点援制时,会不会遇到困难?记者采访了樊学燕。

  记者:实施点援制后,会不会导致这样的局面:一些知名律师整天忙着做法援案件,耽误了他们挣钱的机会,而其他律师可能一年都完不成国家指定的法援任务?

  樊学燕:不会,我们还是实行指派和点援相结合的原则。只有当受援人遇有疑难、复杂案件、劳资纠纷、工伤、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才可以挑选援助律师。如果受援人对我们指派的律师不满意,也可以去重新挑选。

  记者:如果被选中的律师不愿意接手怎么办?

  樊学燕:这在我们建立骨干律师信息库时就要着手准备防止这一点,我们挑选的律师是否热心于公益事业,在以往的法援过程中是否热诚,是我们考察的重点。

  记者:这种被动选择会让律师在以后的法援过程中产生懈怠情绪吗?

  樊学燕:我们会有一整套监督机制。我们法援中心对“点援”案件会进行跟踪管理,加强监管。制定一案一卡登记制度,对承办律师的工作进展、有关环节及时跟进,督促律师做好有关工作,保证办案质量。而且,“点援”案件办结后,我们还要进行效能评估。通讯员 黄涛

  快报记者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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