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证券业界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人,中国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区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3月13日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出庭接受二审。他被认定贪污公款高达7000多万元,但在法庭上,他却说不清这笔巨款的去向。
否认拿钱当庭遭驳
“我不懂财务,我说不出来钱哪儿去了,但这些钱都用在单位的经营上了,没有用在我个人身上。”杨彦明说。他当庭放弃了贪污300多万元、挪用2000多万元等3起控罪的辩护,表示只对1998年至2003年间贪污6840万元这一起控罪进行辩护,这项指控直接导致了他的死刑判决。
“说我贪污6840万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是杨彦明的上诉理由。
但营业部财务经理章蓉说,这6840万元都是由她从营业部账户中提现,再交给杨彦明的,“杨彦明要钱时,就打电话、当面说或写条子告诉我,我每次从银行取出二三十万元现金,直接送到杨彦明的办公室,每月取钱10次左右。杨彦明从不说钱的用途和去向,所有资金运作都不记账,没留下任何凭证。”
数千万资金哪去了
“钱哪儿去了?”法官、检察官、辩护人一遍遍地向杨彦明提出这个相同的问题。但杨彦明仅能说清其中300万元用于注册、经营一家他个人控制的公司,其余的钱都忘记怎么用的了,“时间太久,我想不起来了。”
不过杨彦明在法庭上至少提供了一种资金可能的去向,“我让下属去买了股票、国债。我指挥,他们操作。”杨彦明曾因盲目跟庄,亏得血本无归。他究竟在股市里扔进多少钱,已经无据可查。
两次自杀以死谢罪
2003年年底,杨彦明要调到总公司任职,知道一切无法隐瞒,他销毁了账目,又向妻子提出离婚,随后找到一处隐蔽的房子,决定以死谢罪。他先是割腕却没有死成,再放煤气,又奇迹般地在煤气爆炸中幸免。
今年49岁的杨彦明从证券市场上的操盘手一步步走到总经理的位子上,又一步步走向了死刑被告席,他的悲剧人生几乎是中国证券行业早期不规范的一个缩影。《北京晚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