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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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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李咏代言地板风波后
王小丫陷入“代言门”
曹锋
  李咏涉嫌违规代言地板广告后,王小丫再陷“代言门”漩涡。昨天,很多网上交易商城以“王小丫最爱纽约时尚品牌”为广告词,大肆推销某品牌的美国女装。

  记者从网上商店中看到,有些网站在介绍该品牌产品时直接打出:“王小丫最爱的品牌。”安徽一家购物广场更声称,王小丫就是它的形象代言人。不过,该品牌市场媒体部的张经理承认,王小丫复出后造型多变,很多都是通过该品牌的丝巾来体现的,如今,很多丝巾系列都成为观众心目中的“小丫”标志。但是他也明确地表示公司从未请王小丫代言,“网上商店的那些宣传不是我们公司有意的,他们这是误导消费者。”王小丫所在栏目《开心辞典》的编导马小姐也表示:“可能小丫偶然穿了这个品牌,就被网上商店利用了。”昨天,央视纪检部门回应:“李咏的事,我们还在调查中。这事得再向领导反映,之后再做调查处理了。”

  对王小丫陷入“代言门”一事,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蓝飞律师表示,“这是明显的侵权。王小丫除了能要求利润赔偿外,还可以向其索要精神补偿费。”

  快报记者 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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