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昨日报道的“长征电器高管公然挑战法律”一事,今日有了下文。长征电器的公告称,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副总经理周联俊、周作安和谢志军未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股票账户,存在家人用其账户违规买卖长征电器股票的行为。
长征电器披露的公告显示,2007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上证所上市公司部监管工作函。公司立即要求所有高管人员对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8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副总经理周联俊、周作安和谢志军未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股票账户,存在家人用其账户违规买卖长征电器股票的行为。周联俊账户违规买卖长征电器3027股获利478.81元;周作安账户违规买卖长征电器25400股获利47940元;谢志军账户违规买卖长征电器1000股亏损50元。
长征电器称,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副总经理周联俊和周作安违规交易所得478.81元和47940元收归公司(2007年3月12日已全部上缴到公司财务),并将上述高管持股变动情况于2007年3月13日在上证所网站上市公司诚信专区进行了公开披露。
快报记者 岳敬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