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陈建飞 记者 周鹰)“后妈难当啊!买房跟她借钱,现在她竟要分我卖房得来的养老钱!”昨天上午,红山路77岁的梁女士哭哭啼啼,向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求助。
1998年,梁女士的丈夫不幸辞世,丈夫与前妻生的女儿小兰则乘机把家里的存折据为己有。当时房改政策推行,梁女士有了买下所住房屋的机会,可手头没钱,无奈之下只好向小兰借了一万五千元钱,还给小兰写下了借条,承诺按照同期银行利率连本带利一起还。
没得到产权的小兰心有不甘,多次去找继母的麻烦。梁女士饱受困扰,决定将房屋出售,计划用卖房所得的30多万元还完小兰的债后,用余钱去敬老院养老。谁知小兰这下不但不接受继母的还款,还坚持认为房子是她和继母共同购买的,她有权分割继母30多万的房款。
目前,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正在为梁女士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