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结婚要先对外公示,没人反对才被准予结婚。昨天上午,在江苏省收藏家协会主办的“南京百年老物件”展览上,一张16K大的老结婚证书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好奇,“你看,上面写着,他们是经过审查合格,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准予参加结婚典礼的,而且是集体婚礼啊,真时髦!”
新人穿着十分时髦
这张《南京市新生活集团结婚证书》已经泛黄,边角还有些破损,大小是现在结婚证的4倍,有点像奖状。证书有编号———“民字第零49号”,然后从右到左,写着新人的生辰,何雨琴是北平县人,民国十四年三月十七日出生,张鸿福籍贯是江西,后来到南京定居生活,出生于民国十三年六月十六日,两人联名申请参加了新生活集团举办的第15届集体结婚,当时集体婚礼举办的地点就在励志社。为显示证书的庄重和严谨,在婚书的最后,有三个证婚人的签名,分别是当时南京市市长滕杰、新生活运动促进会董仁霖以及南京市民政局局长,落款时间是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元月一日,即1949年1月1日。
从照片上看,这对新人的穿着打扮十分时髦。女的扎两条麻花辫别在耳后,格子外套,男的头发全往后梳,穿西装打领带,像个电影明星。
这份老结婚证书的“藏宝人”胡剑明告诉记者,其实这是两张结婚证,下面还有一张呢,夫妻俩一人一张。这是他一个朋友从收藏市场买的,后来转赠给他。
集体婚礼在南京风靡
“民国年间的结婚证书有不少,但是集体婚礼的结婚证书还不多见,因此,这份老结婚证书相当珍贵。”胡剑明说。
地方志专家陈济民告诉记者,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礼制服章审订委员会及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内政部长薛笃弼,以各地行礼滥用缛节繁文、新旧庞杂为由,将所拟现行婚礼草案会呈国民政府,规定了订婚、通告、结婚的流程,它革除了旧式婚礼的繁琐,吸收了新式婚礼的俭朴和热闹。此后,新式婚礼开始为国民政府所提倡。接下来,又有了一种更新的婚姻方式———集团结婚,也叫集体结婚。
“上世纪30年代初期,那时国民党政府倡导‘新生活运动’,还把‘集团结婚’纳入‘新生活运动’,并以行政手段加以组织推广。当时的励志社(现在在钟山宾馆内)就经常搞这种婚礼,它不是普通人能参加的,是要有一定身份地位的。新婚夫妇,按统一要求着装,新郎均着蓝袍黑褂,新娘均着粉红色软缎旗袍,头披白纱,手持鲜花,在军乐进行曲中随着引导互相挽着手步入礼堂。”陈济民说,当时“集团结婚”表现出较强的社会色彩,婚礼上,政府部门的代表承担了家长的部分职责,当然双方家长和介绍人也都出席,以示家庭对婚礼的支持。快报记者 项凤华/文
快报记者 施向辉/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