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李晓飞 见习记者 陶维洲 实习生 王瑞)利用网站销售冒牌化妆品、饭店任意更改婚宴协议、购销死猪肉坑害消费者……昨天,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2006年南京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其中,利用网站销售冒牌化妆品尤其值得关注。
2006年2月17日,工商执法人员在江苏新闻出版学校大门口现场查获正在交易的假冒化妆品样品一箱,其中未销售的假冒睫毛膏10009支,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万元。
专业人士指出,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络的特点,大量倾销假冒伪劣商品,从中非法牟利。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互联网上的产品宣传要注意鉴别,不可轻信企业宣传。
当心冒牌化妆品
毁了你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