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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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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随便吃减肥食品
陶维洲
  盲目服用减肥食品落下一身疾病、房产公司利用合同“障眼法”骗钱、电视机“爆炸”夺人性命……昨天,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6年消协处理的十大典型案例。

  省消协公布2006十大维权案例

  别随便吃减肥食品

  减肥食品减出一身病

  面对天花乱坠的减肥食品宣传广告,体重不足百斤的市民章小姐花了144元购买了四盒名为“减肥精粮”的减肥食品。但服用了近三盒后,却出现了胸闷、心跳加速、头晕、全身无力及闭经等症状。经专家确诊,章小姐发病原因为服用“减肥精粮”所致,并且需要经过长期治疗和调理才可能痊愈。章小姐与保健品经营部交涉,经营部仅退还她144元的货款但不同意报销医药费。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最终达成协议,由经销商当场支付章小姐2万元。

  电视机“爆炸”致人死亡

  2006 年3月11日晚,安徽来常州的打工人员张某租住房里的电视机突然冒烟起火,住在隔壁的同乡葛某闻讯赶来,谁知电视机突然“爆炸”,葛某应声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医院的死亡报告证实葛某为电击身亡。经过消协调解,最终厂家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人民币10万元,并赠送一台21英寸的新彩电给张某。

  其他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家具甲醛超标、管道漏水责难定、冰箱标号有误、开发商利用合同障眼法多收房款等。见习记者 陶维洲

  实习生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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