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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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剩下的照片比自己挑的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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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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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
挑剩下的照片比自己挑的还贵
陈刚
  快报讯(记者 陈刚)今年是结婚高峰年,消协不断接到有关婚纱摄影的投诉,其中收费问题最为突出。消协提醒,提防婚纱摄影中的“玫瑰陷阱”。

  为了能拍出一套满意的婚纱照,市民魏先生夫妇特地选了一家知名影楼。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他一次交清了1999元的费用。可在选小样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只能在所有的照片小样中挑选20张入册,其他小样如想要,每张加收50元,如果让店方设计装册,超过30张每张100元。

  “我不舍得放弃那些难忘的照片,咬咬牙又多选了30多张小样,最后一套婚纱照花了4000多元。”魏先生心痛地说,“但是回头想想觉得不对,原来的‘套餐’平均下来,一张照片不到100元,结果这些挑剩下来的,怎么比我们挑的好照片还贵?”

  对于这种收费方式,江苏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由于国家在这方面实行“放开管理”,企业可以按照供求情况来定价,不过,婚纱影楼应该在一开始就向消费者明码标价,并且交易行为要注意公平合理。

  江苏省消协秘书长居苏生认为,消费者按约定付费后,就享有照片的所有权,包括肖像权和著作权,影楼未经顾客同意,不能保存或销毁顾客肖像,应移交给顾客。居苏生说,影楼规定“未选中之影像作品及传统底片、样本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可出钱购买”的所谓行业惯例,以及称婚纱照属于艺术作品的说法是“说不过去的”。不过他也表示: “消协目前的能力范围只是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进行揭露批评,督促改正,并没有强制性的措施!”

  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勇表示,影楼的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消费者遇到这类情况可以向12315投诉,主管部门也在试图通过行业自律等途径,责成经营者修正这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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