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小陈在小区门口开了一家灯具店,上星期六,小陈老婆挂出一个大牌子来,上写:为迎接“3·15”,台灯降价,20元一个。那台灯样式新颖,制作精致,街坊邻居们觉得挺划算,有不少人都买了。
第二天傍晚,我正在小区里散步,见老王提着新买的台灯往外走。我问:“台灯质量有问题?”老王说:“是啊,刚才小陈贴出告示了,说这批货质量不好,为了不让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凡是退货的,一律补偿5元钱。你还别说,这小陈还挺仗义的。”
我好奇地跟着老王来到小陈的店外,见门口已围了不少人,小陈站在里面,打着哈哈说,“对不住各位了,希望大家宽宏大量,别把这事捅到消协去。”等街坊们走得差不多了,我仗着跟小陈交情深,凑过去问他:“哥们儿,你这台灯质量挺好啊,这一全退回来,你不亏了吗?”
小陈唉了一声,说:“都怪我老婆马虎,把80块钱的货当成低档货卖了,不退回来亏得更多!你别跟别人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