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版:民利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新增57种药品 不需处方即可购买
· 明晚开始 降雨带来降温
· 春季灭鼠灭蟑好时机
· 个性化墓碑 越来越走俏
· 化妆品不能“吹牛”了
· 停电通知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化妆品不能“吹牛”了
“抗皱”“特效”等字眼将不允许出现在商品标签上
陈刚
  “超强吸收”“除螨”“抗皱”“抗衰老”……这些字眼在化妆品包装上几乎随处可见,今后,它们将不允许再出现在商品的标签上。记者昨日获悉,卫生部监督局去年底公开征求意见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已结束公示,将于年内实施,新规将严禁化妆品厂商在标签上说大话,避免误导消费者。

  现象:

  “控油”“抗皱”随处可见

  为了宣传产品功效,吊起消费者购买的胃口,如今在化妆品标签上,各色各样的宣传词汇并不陌生,从一般品牌到国际名牌都是如此。

  记者昨天走访南京多家商场超市发现,印有“控油”、“抗皱”、“排毒”等字眼的化妆品标签比比皆是。其中,“控油”“抗皱”在各家化妆品柜台最多,绝大多数适用油性皮肤的化妆品标识都离不开“控油”二字,销售人员透露,这些标有“控油”或“抗皱”的化妆品相当旺销。

  专家:

  “抗皱”“祛疤”是吹牛

  “这些宣传语有些是夸大产品效果;有些直接就是医疗术语,厂家不应该用,消费者也不要相信!”昨天,江苏省卫生监督局监督一处负责人吴玉珍告诉记者,这次就是要将这些词语具体化,不符合要求的用语将禁止使用,避免误导消费者。

  记者查阅卫生部监督局发出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发现,有3大类近百个词汇被列入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用语,其中包括特效、高效、全效、控油等虚假夸大用语和除螨、改善内分泌、抗皱、祛疤等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作用的词语。

  吴玉珍介绍,她参与了新规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新规还将有细微调整,一旦正式推出实施,对于商家的违规标注,将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要求限期整改,不改正的,将采取罚款没收等处罚措施。

  反应:

  销售员无措 消费者叫好

  “控油、抗皱都不能标啊!那就只能说是护肤、美容清洁皮肤了!”昨天,在大行宫附近一家化妆品专卖店,销售员朱小姐对这一新规感到不知所措。正在选购的消费者陈先生却不停地说:“这个规定好,我们老百姓对化妆品完全是外行,只有用了之后才知道效果,商家原来怎么忽悠都行,现在至少有人来管管他们了!”

  快报记者 陈刚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