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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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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地生财”最后一层窗户纸被捅破
毕定国
  ■今日视点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3月9日指出:“中国的财政收入去年已经超过了39000亿,中国的财政支出去年已经超过了4万亿,4万亿里面75%―76%是用于地方政府,中央财政本级仅仅用了不到25%。”否定了地方政府卖地是因为财政紧张一说。

  (3月9日《中国新闻网》)

  金人庆捅破了有关高房价与地方政府关联的最后一层窗户纸———即使财政并不紧张,地方政府依然热衷于“卖地生财”。而这一怪现象的根源,就在于现行的财税体制。这一体制决定了土地款成了地方政府的主要经济来源,土地成为财源,而地方政府“卖地生财”的利益冲动又很难受到制度性约束。地方政府是房价最大收益者,也是最不受制约的收益者,其推动房价高涨、推动土地违法圈占然后高价卖地的现象就日趋泛化。

  现行土地出让金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收支两条线”被认为是减少地方政府“卖地生财”的一条良策。打破地方政府独享土地收益权的格局,转变为上缴中央财政,由中央统一分配的模式,被屡屡提及。然而,仅仅依靠于这种回归以往的大一统路径,又确实容易削弱地方财政自主的灵活性,以往“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恶性循环很容易抬头。收窄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出口,却忽视了地方政府还有一招———预算外开支,即所谓小金库。由于目前财政预算的软约束状态,自上而下的监管很难保证处处到位。这已经从近年来“审计风暴”中巨额的违规资金可见一斑。更令人尴尬的是,目前中央提出的房价调控、廉租房建设等弥补措施,地方政府又是具体的政策执行者。房产调控需要地方政府超越自身利益,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道德苛求。其结果就是中央为了保证房价调控政策落地,一方面出台大量税收杠杆政策,另一方面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财政支持,但到最后普通购房者成为税种暴增的受害者,而地方政府则从房价继续上涨和中央支持中双重获益。

  至今为止,我们对地方政府在房价调控、廉租房建设中的职责界定依然模糊,只规定了道义责任、政治责任和“大而空”的集体责任,而缺失了刚性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个人责任。我们很难看到某个地方领导因为督导房价调控不力而被迫“下课”或引咎辞职,很难看到民众起诉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等程序违法的案件中胜诉。因此,在责任与收益严重失衡的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是地方政府在“卖地生财”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哪怕它们财政并不紧张,腰包已经鼓囊囊。

  (毕舸 广东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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