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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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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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产后75天假不能少
王鹏
  据新华社电 劳动保障部门在“三八”妇女节之际发出提醒,女职工产后75天休假权必须保障。

  劳动保障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这意味着,90天的产假不能“一刀切”,产假计算应根据具体情况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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