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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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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的被告被重新起诉
王觅
  快报讯(记者 罗斯文)快报去年12月18日A3版报道的《异地审理,起诉书上第一被告‘人间蒸发’》一稿有下文,“蒸发”的第一被告顾某日前被重新起诉。

  顾某今年42岁,系原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殷某的妻子。2003年2月7日中午,顾某因其爱人(当时尚未结婚)殷某与前同居女友尤某发生矛盾,遂纠集犯罪嫌疑人叶某等人对尤某实施报复,并将尤某打成轻伤后逃跑。

  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侦破此案,迫于警方压力,顾某、叶某等人先后到公安机关自首,并办理了取保候审。2005年12月22日,无锡市开发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顾某和叶某提起诉讼。

  基于殷某是原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庭长的背景,应受害人尤某的请求,江苏省高院决定将此案异地审理,并指定由苏州市沧浪区法院审理此案。同时,省高检也将此案的公诉权由无锡市方面移交至苏州,并指定由苏州沧浪区检察院公诉。

  然而,就在去年9月苏州市沧浪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时,原起诉书上被列为第一被告的顾某却消失了。基于这种奇怪现象,快报记者经过详细调查后,就此案的过程作了整版报道。

  昨日,记者从苏沧检刑诉[2007]049号起诉书上获悉,犯罪嫌疑人顾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07年2月27日被重新起诉。

  《第一被告“人间蒸发”》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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