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7日起,禁止悬挂外牌(含三区两县号牌)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在南京市长江大桥、长江以南的绕城公路区域内行驶!”昨天下午,在南京市市政府新闻发布大厅,南京公安局交管局局长胡小翔正式对外宣布市政府的通告。
知情者表示,此次南京扩大外牌摩托车禁区范围,跟南方一些省市的摩抢案件高发有一定关系。
规定:
禁区范围扩大了四倍
按照此规定,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为此次外牌摩托车的禁行区域,在此区域内,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均不得通行。交管部门表示,跟1996年3月施行的原禁区范围相比,此次禁区范围扩大了四倍左右。
有关部门表示,南京市对本市号牌摩托车实行限制发展政策,长期以来摩托车数量一直维持在2.7万辆左右。对外地以及本市三区两县号牌摩托车,则实施禁区管理,坚持把摩托车对交通的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取得了良好效果。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以往偏僻的龙江、奥体以及宁南等新城区已逐步发展为城市副中心。摩托车带来的交通、环境矛盾日渐突出,扩大禁区势在必行。
处罚:
3月22日起最高罚两千
据交管部门介绍,扩大的禁区范围自3月7日起正式确定,但考虑到市民有一个适应过程,因此特别规定,自3月7日起至3月21日期间,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免予处罚,主要进行教育、劝阻。但自3月22日起,对于继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据悉,按照目前的统计数据,南京市市区号牌摩托车的数量约为2.7万辆,三区两县号牌摩托车为2.8万辆,外地号牌摩托车为1.3万辆。也就是说,此次扩大禁区范围后,将至少有4.1万辆左右的摩托车不得不离开现在的行驶区。配套:
公交调配已经全面启动
扩大禁区,一些居民的出行受到了较大影响。对此,按照公交优先的原则,目前公交部门已经正在对扩大禁区后的偏远地带进行认真调研,有关调研报告也将在近期出台。届时,市政、公交等部门将一起优化周边公交线路,以方便市民的出行。
背景:
摩托车事故一直高发
据交管部门介绍,大量外地以及本市三区两县号牌的摩托车进入城市道路行驶,与其它车辆争夺有限的道路资源,增加了道路拥挤程度,并引发了大量交通伤亡事故。据悉,2006年南京市共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342起,造成88人死亡,364人伤残,分别占全年总数的22.19%、16%、26.26%。
问题:
南京会否取消摩托车?
通告是不是表明南京正在对摩托车“开刀”?对此,交管部门表示,南京自1999年后,对本市摩托车采取总量控制的原则,因此,对于近期是否会对摩托车采取逐步淘汰的政策,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
此规定会否引发二手摩托车市场的火爆?有关人士表示,这也未必。因为,南京不再发放新的摩托车号牌,这也就意味着,这4.1万余辆外牌摩托车转籍过户都必须转至外地或者郊区县,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车主更喜欢直接到外地交易。但有关人士表示,这一举措客观上可能会刺激二手汽车的市场,部分住处交通不便的市民有可能会选择较为便宜的二手车作为代步工具。
快报记者 田雪亭 实习生 张恺
扩大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
原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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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公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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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路
江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