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股东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秘而不宣减持解禁限售股的行为,已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每达到1%必须公告的要求相去甚远。
紫江企业今天刊登公告说,2月26日、3月1日和2日,珅氏达投资通过上证所挂牌出售公司原限售股约71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珅氏达投资原持有公司16.76%的股份,现在抛空的是其于2006年8月1日起可上市流通的全部股份。截至3月2日收盘,珅氏达投资尚持有公司11.76%股份。统计发现,珅氏达投资创下了用最短时间减持限售股最多的纪录。
根据相关规定,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然而,紫江企业前面并无珅氏达投资减持的公告。
其实,在紫江企业之前,已经有金山股份、人福科技、山东海龙等公司的解禁限售股减持公告,也是在减持比例远远超过1%时才发布的。快报记者 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