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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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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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即将出台
夏天
  快报讯(记者 夏天)近年来,汽车投诉已经成为增幅最大的商品投诉之一,而在经历了长达两年多时间的征集意见和反复修改之后,汽车“三包”规定即将出台,可能用不了多久,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汽车有质量问题或者车子总是修不好,可以名正言顺地要求厂商包修、包换和包退了。

  日前举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研讨会上,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王立昕透露,汽车“三包”规定的意见征求工作已接近尾声,有关各方在许多关键性的问题上已基本达成一致。而在谈到汽车三包规定是否将在3月15日正式出台时,相关人士表示现在还不能确定。

  但根据草案的有关规定,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行驶里程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在指定或者约定的修理商处办理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的,销售者应负责为消费者退货;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又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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