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下午,去年“12·28”广东南海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黄文义的岳父蔡某家人向记者独家透露,日前警方已邀请专家对黄文义进行了精神病学鉴定,家属得到警方的鉴定结论通知为:“被鉴定人黄文义案发时,处于待分类的精神障碍疾病期,对此次危害行为评为限制责任能力。”
疑凶家族无精神病史
蔡某说,2月26日,他找到南海公安局,警方给他出具了这份“鉴定书”。蔡某还从警方那里得知目前黄文义的精神状态很不稳定。警方以前在询问时,问一句话黄文义很长时间都没有反应,而现在的情况是“今天承认是我杀人,明天又说不是我杀的”,说话反复无常,有点啰嗦。为此,蔡某还向黄文义远在湛江的二哥黄文希了解,得知黄文义父辈祖辈没有精神病史。
刑法学教授:
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责
3日记者连线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阮教授称,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他表示,对黄文义这样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人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原因在于刑法惩罚一个人要以该人理解并控制自己行为为前提”。
那是否就意味着黄文义不用受到任何惩罚呢?阮教授对此表示否定,他说刑法惩罚的是那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像黄文义这样精神上有问题的人尽管不用负刑事责任,但要对其进行“看管”,甚至是进行“强制医疗”,暂时与社会隔离,防止他再危害社会大众。
去年12月2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黄文义在家与妻子发生争执后,用凶器将妻子、儿子、岳母等5人杀害。当日凌晨3时,他又将在外居住的妻妹蔡某骗到佛山市某医院杀死,随后潜逃。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