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感冒,不同医院治疗的费用各不相同,但令记者大吃一惊的是,最高最低费用之间竟然相差了300多倍。昨天,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获悉,2006年9月至11月期间,中消协联合部分省市消协组织了761位消费者,就医院门诊服务中有关挂号、就诊、收费等服务方面的情况,对178家医院门诊服务进行了878人次体察。通过消费者的亲身经历,中消协公布了目前医院医疗服务存在的“十大罪状”。
罪状一:同病花费竟相差336倍
体察中发现,从各医院对“感冒”治疗的费用比较看,公立医院平均67.1元,最高672元,最低2元,相差竟然达336倍。而私立医院平均48.6元,最高200元,最低4.5元,相差也有40多倍。
罪状二:问诊不细,看病“千篇一律”
此次体察中不少消费者反映,部分医生看起病来千篇一律,问诊不细致。如吉林市体察人员以感冒患者的身份对14家医院的医疗服务情况进行体察时,有7家医院在没有给“患者”量体温、看嗓子或听诊的情况下单凭问诊情况便予以确诊。
罪状三:处方竟用拉丁文书写
体察结果表明,目前门诊医疗开具处方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辽宁省消费者协会体察结果显示,不少医生为患者开具处方时违规,用拉丁文书写药品名称,绝大多数患者不明白药品的真实名称。
此外,病患没就诊医生就先开方、小毛病也要多项检查、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药、同样化验医院互不相认、导诊标识不完善、节假日看病还是难、诊疗程序不规范盲目诊断,也是目前医疗服务存在的问题。
快报记者 郑春平
实习生 王瑞
中消协曝光医院医疗服务“十大罪状”
看个感冒花费相差30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