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天下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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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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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校女生被骗至福州陪酒
酒吧客人逼女生吸白粉吃摇头丸
生活新报
  据了解,8个女生都和演艺公司签订了合同书。记者看到这份合同大致内容是:昆明艺术职业学院中专班学生以“半工半读”方式到该公司实习、工作,实习工资每月800元,其间,学生每月应得工资中的500元由该公司向学校代交学费,其余数额归学生个人所得。合同的甲方是“福建泉州中艺演艺公司”,而合同的印章上却显示“昆明千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且签名也是模糊不清。记者注意到,合同中有一条款提到“保证安排工作绝不涉及不健康内容”。

  随后,记者按网上查到的“昆明千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到南屏街华域大厦21楼,发现该楼层没有一家公司。

  26日晚,就艺校女生演艺吧陪酒一事,记者采访了泉州中艺演艺公司一负责人苏军,他表示,陪酒学生的个人行为,跟公司没有关系。而记者拨通王副院长电话时,他说,当初学生是完全自愿到福建实习工作的,如学生不愿,学校绝对不会强逼。(文中女生均为化名)据《生活新报》

  合同破绽百出

  因为无法忍受在演出时受尽欺凌以及被剥削式的压榨,8名女生开会研究决定出逃。在随后的日子里,她们纷纷打电话回家要钱。她们本来商量好了,凑齐回家的路费后,8个人一起出逃。但是,没想到的是,8人中出现了先行者。最先“逃亡”的女孩叫婷婷,2月23日,婷婷借口上网没去上班,3天后,花花接到了婷婷的电话,婷婷说,她已经安全回到昆明了。

  婷婷逃走给剩余的7个女孩出逃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女孩们一致决定,不能告诉苏小飞真相,就说婷婷是和一个有钱的老板“私奔”了。

  2月26日下午,花花和小红到火车站买了7张福州开往贵阳的火车票。花花说,之所以到贵阳转车,还是害怕苏小飞知道后,会把她们抓回来。为了保证7名女孩的安全,记者亲自将7名女生送上了回家的列车。

  ■逃亡

  8女生决定出逃

  记者与小丽进行了对话: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觉得这次来福建被骗了吗?

  小丽(以下简称丽):(急)当然是。他(小丽解释指学校老师)当时和我们说的是跟《同一首歌》类似的给歌星伴舞之类的,而且我们在学校学的是民族舞,到这边跳的却是现代舞,还要陪酒被欺负。而且,我们的生活是很不自由的,平常带队老师明确说不让我们上网吧,不让我们和异性朋友深交。

  记:你觉得现在自己跟别人有什么不一样?

  丽:上班时客人都叫我小妹,跟这种称呼挂上边,觉得好厌恶,特别是有些50多岁的男人,还动手动脚的,很不能接受。

  “实习”原来是跳舞陪酒

  小丽说,去年12月初,学校提出要送她们到福建实习,老师说,实习的地方都是正规演出场所,就是为别人伴舞,每个月还有数目不小的工资拿。

  谁知到福州后,带队老师安排了一个广西女子教她们8个人跳舞,不久,福州有一家的吧开业,小丽等人被送进了这家的吧演出,也开始了她们的坐台生活。

  小丽说,跳舞时,有些客人会送花,她们就要去向客人谢花,所谓的谢花就是陪客人喝酒。通常每个晚上她们都要陪好几个客人喝酒,客人们大多很不规矩,还会对她们动手动脚。

  客人逼女生吸白粉

  小丽说,让她最无法忍耐而且感到害怕的是,有些客人竟会逼她们吸白粉吃摇头丸,她的同学小美(化名)就曾经历了这么一回。

  一次,小美跳完舞后被客人叫去陪酒,一名男客人喝得大醉,他要喂小美摇头丸,小美很害怕,又不敢得罪客人,只好把药丸放在嘴里后假借用纸巾擦嘴把药丸吐出来。客人还不罢休,掏出一小包白色粉末,要小美吸食,小美假装不懂,用管子把白粉给吹掉了。

  小丽说,除此之外,有的客人还会让她们陪着出去吃夜宵,吃完后不让她们回家,要她们陪他们过夜。工资一大部分交给学校

  小丽说,演艺吧向她们支付的800元底薪中,有500元是要交给学校做学费的,而她那一份只有300块钱。“好在吃饭是在家里吃,要不我们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小丽说。

  面对这样的境遇,女孩们第一个念头就是打电话给学院的王副院长,但没想到,不知道王副院长和老板说了什么,随之而来的是老板对她们进行了一顿臭骂。

  有女生被逼吸白粉吃摇头丸

  随即,记者迅速联动福州《东南快报》记者,展开调查解救行动。经过多方努力,26日傍晚7时许,记者终于在福州鼓楼区汤边小区门口附近见到了其中一名艺校女生小丽。小丽穿着粉红色吊带装,外披一件红色外套,染着一头红发,可艳丽的打扮却无法掩盖她的憔悴。小丽说,她已经连续30多个小时没睡觉了。26日晚上是小丽等7名女生在福州的最后一次表演,其中有3名女生在井大路聚点演艺吧,当晚10时许,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来到了这家演艺吧,亲眼目睹了这几名女生的坐台生活。

  随着主持人的报幕,3名女生身穿露脐装出现在舞台上,随后开始现代舞表演,台下客人有的大吹口哨,有的则讨论着“这个身材不错”,有的客人则直接把手伸到舞台上去抓她们的脚。

  表演共穿插进行3次,最后一次表演时,小丽等人穿上了短裙,客人的尖叫声更大了,有的甚至把头埋到舞台上,往裙子里看……

  舞毕,有一个包厢的客人点走了小丽等3人。他们的包厢离记者所在的位置约3米,记者看得很清楚,女生小花(化名)被一名男子一手搂在怀里,频繁举杯,而每一次喝酒,小花都要露出一脸痛苦的表情。

  约一个小时后,这个包厢的桌子上已堆满了喝完的几十个啤酒瓶,另有几瓶洋酒也已喝了大半,几名男子说话声音变大了,站着也是摇摇晃晃。其中一名男子频频抓起小花的手亲,当小花站起来时,该男子竟一把掀开小花的裙子,另一只手往里面摸,小花只好甩身跑开。

  整个上班时间里,小丽等人除了表演、陪酒、陪聊,就是到洗手盆呕吐。一直到次日凌晨3时许,小丽等人才离开演艺吧。

  酒吧醉客掀开女生裙子

  王霞说,2006年7月,女儿小红即将初中毕业,昆明艺术职业学院来到了县二中招生,由于在学校里小红一直都是文艺尖子,便被招生的艺校老师一眼相中。

  昆明艺术职业学院位于福保范家村,小红平日每天都排练舞蹈,学习文化课,这种日子一直持续到2006年12月18日,小红说有一家福建泉州的中艺演艺公司到学校招工,小红已被相中,只要签一份合同就可到那边半工半读。王霞找到小红班主任王某,王某说到那边半工半读有专门的老师带领,不会出什么事情,一行的共有8个女孩。得到班主任肯定的答复后,12月19日,王霞便签了合同。

  小红到福建以后,定期给王霞打电话,可每次来电显示不是无号码便是公用电话。2007年2月25日凌晨5点,小红用公用电话给王霞打电话,诉说被强迫“陪酒”,王霞心急如焚,情急之下竟然忘了询问女儿在福州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再拨通号码,已无人接听。

  2月26日15时,王霞想起小红曾用她的手机和一个在昆明的朋友联系过,于是王霞联系了小红的这个朋友。对方称小红到福建后曾经用一部手机跟其联系过,随后,王霞拨打了这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是和小红一同到福州的同学的,王霞终于问到了小红在福州的详细地址。

  根据小红朋友提供的手机号码,2月26日下午,记者终于对一名名叫兰兰的女孩进行了采访。8个女孩中,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只有16岁。她们被带到福建后,始终没人带她们到所谓的福建泉州中艺公司去过,她们住在福州市五四路汤边小区,8个人住两间,其余两间住的是从社会上招来的成年人。自称是福建泉州中艺公司老板的是个30来岁的安徽人,姓苏名军,外号小飞。刚到的时候,小飞首先找人教了她们一个多月的现代舞,类似于街舞,动作非常夸张、具有很大的挑逗性,她非常不习惯。1月下旬,苏小飞就让她们分成2组,4个人到夜总会,另外4人到迪吧“上班”。

  ■事件

  入学半年

  被安排“陪酒”

  “妈妈,对不起,我没有听你的话,我不该来这里,他们强迫我们喝酒,有些客人还要求我们出台……”2月25日凌晨5时,昆明,一个千里之外的揪心电话把王霞从睡梦中惊醒。“女儿小红不是被学校安排到福建实习嘛,怎么会到酒吧里做这种事情呢”。想到年仅16岁的女儿,一股酸楚和愤怒涌上心头,王霞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把女儿从“火坑”里救出来。

  一个16岁的女孩,怎么会背井离乡,在千里之外的地方被逼着做她自己不愿做的事情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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