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4版: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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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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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杀进个人金融信贷市场
市民借钱更方便了
石成
  昨天江苏邮政储蓄宣布:正式进入个人金融信贷市场,向普通居民开放消费贷款业务。这标志着邮储开始“银行化”经营,即从过去的单纯吸储变身为与商业银行相同的储贷并重的经营格局。

  江苏邮储从3月1日起开办的贷款业务,目前只有一种: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此贷款对于单一客户的贷款幅度为从1000元到20万元,单一客户他人质押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单一客户的本人质押贷款和他人质押贷款合计上限为30万元。每笔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质押物总值的90%;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5.58%,6个月到1年6.12%),只要是具有中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来贷。

  [问题解答]

  1、办理小额质押贷款业务需要哪些证件?

  答: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警官证、本国护照、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必须为3个月以上)、军人士兵证、军人文职干部证、武警士兵证。

  2、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的质押物有何要求?

  答:小额质押贷款的质押物必须是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尚未到期的定期存单。凡所有权存在争议、已做担保、挂失或被止付、冻结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物。未预留密码的定期存单不允许作为质押物。

  3、贷款发放要求有哪些?

  答:贷款应发放到借款人在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贷款。同一出质人(存款人)名下的定期存单(最多五张)一次只能对应发放一笔质押贷款(签订一份合同),同一出质人名下超过五张存单的或不为同一出质人名下的存单需分别签订借款合同。

  快报记者 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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