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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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争盖高楼 干部竞住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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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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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2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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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死刑复核案件裁判方式作出重大改革。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各地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只能作出核准死刑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只有在少数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改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将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死刑复核裁判改革
特定情况才可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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