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
大宗购买为何不廉反贵?
明明是1100元能买到的打印机,经政府采购成了1500元。政府购买的产品“不廉反贵”。
山东省政协委员许云飞认为,政府为了控制财政支出,减少财政负担,防腐倡廉,在行政、事业单位的重大和日常办公开支上,实行政府采购,这本是一件好事,但近年来政府采购,不仅没有成为遏制暗箱操作的良方,相反越来越成为“权力寻租”的“有效机制”。
许云飞所在的研究所,需要做课题,买设备……原本只要从科研经费中支出就可以,后来,按规定超过一定数额的支出,要上报院部审批,然后,由院部上报研究所所属厅局机关,参与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许云飞发现,通过统一政府采购购入的物品,其价格高于市场价。
许云飞说,行政采购单位没有了自主选择市场、自由挑选产品的余地,由于脱离市场行情,导致所购物品价格“只高不低”。具体表现为,明明知道被“定点”的采购单位“质次价高”,却不得不任其“宰割”。
商业贿赂的“灾区”
政府采购一般为批量购买,按常理,价格应该低一些,为什么比个人零买还贵呢?
山东省政协委员宋传杰说,政府采购制度设计上的招投标和监管等环节,原本应有利于防止以权谋私,但在执行过程中,“好经”有时被念歪了:采购预算编制随意性强、透明度不够,招标采购变成了“定点”采购。
政府采购已经成了商业贿赂的“灾区”。前不久,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通报了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其中包括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受贿案。据查证,李春禄在2000年2月至2006年1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中标单位现金、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100.2万元。
许云飞认为,政府采购成了“定点采购”,是一种新的垄断。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采用以下方式:一是公开招标;二是邀请招标;三是竞争性谈判;四是单一来源采购;五是询价采购……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可是,当前许多地方将政府采购“简化”为“定点采购”。这损害了广大纳税工商业户的合法利益,挫伤了广大工商业者的积极性。
同时,“定点采购”有悖于公平竞争的原则。这些“定点”形成了在政府采购包装下的市场割据和行政垄断,因而剥夺了大多数商家对这一市场的“进入权”。
“定点采购”还不利于社会和谐。“定点不定税”“定点不定价”造成了价格与市场不符、收入与纳税不符的现象,加剧了工商业户之间以及工商业户与税务、工商、政府之间的矛盾。
由于“定点”是采购方被指定去个别商家采购,形成了定点业户上的人情点、关系点,极易诱发新的腐败,滋生新的权力寻租。
急需变“定点”为“定价”
宋传杰说,如果政府采购不能真正变成“阳光采购”,其隐患可想而知。
许云飞建议,第一,努力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第二,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并以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第三,为了简化和方便,可以变“定点采购”为“定价采购”。即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在有关单位(如工商、税务、商会、专家和新闻单位)的协商配合下,定期通过有效形式公布政府主要采购物的指导价上限或下限价格,以及质量要求等,由各个采购单位参考政府的定价自由选择市场,使市场尽快恢复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的自主经营结构的方式,使市场真正成为合理、公平、健康的市场。第四,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要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华社记者 张晓晶 董学清(据新华社济南2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