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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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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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诗案”暴露官员任免软肋
周东飞
  ■公民发言

  当彭水县原县委书记蓝庆华被免职时,人们普遍认为这将是“彭水诗案”的最终结局。不料,春节前即传来了蓝庆华被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的消息,引起舆论一片质疑。重庆市委组织部一名干部称,蓝庆华被免职是 “彭水诗案”所致的说法没有依据,蓝庆华的工作变动只是正常调整。

  (2月27日《现代快报》)

  按照重庆市委组织部的说法,目前“彭水诗案”还没有结论,因此没有任何理由说蓝庆华在“彭水诗案”中怎么样了。言下之意,媒体有点自作多情,一切都是“正常”的。但这种“正常”并不成立。既然蓝庆华的免职与“彭水诗案”无关,在媒体得出县委书记因非法干预司法被免职的结论时,组织部门为什么闭目塞听不置一词?在“彭水诗案”中,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县委书记蓝庆华,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将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纪委正在进行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宜对干部进行职务调整的。正常的做法,恰恰是等一切查清楚了再说。那么,关于蓝庆华的免职和调动,很难说是正常调整。其实,蓝庆华被免职后的重新任职已是干部任用中的一种“惯例”,即免职干部尽管现职被免,但其官员的身份和待遇是没有被免的,相关部门还要另外为其安排工作。通俗地说,这也是一种“能上不能下”。“彭水诗案”的后续发展,反映出的恰恰是这样一个软肋。对此,有关部门没有必要遮掩,研究并解决问题才是当务之急。

  (周东飞 湖北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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