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诗曼于2003年因违章驾驶被吊销驾照3个月后,2月26日又因被扣满16分,被吊销驾照6个月。
26日,阿佘身穿红色外套及牛仔裤,在两名女性友人的陪同下现身香港观塘法院。阿佘被指在2005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4日期间,被扣满16分,故运输署向法庭申请停牌令。但因裁判官发现阿佘已经搬了家,却没有在72小时内通知运输署,因此在庭上告知她“等再收传票”。
应讯时,阿佘双手插着口袋表示,自己的新家位于北角,会尽快把新地址通知运输署。阿佘表示:“停了牌(吊销驾照)会搭私车上班,不过接下来会离开香港工作,所以应该不会有影响。”
俐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