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兴安等19只封闭式基金将在2007年年底前后陆续到期,一般来说,封闭式基金到期后有三项选择:基金合同期限延长;基金合同终止,然后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对封闭式基金进行“封转开”。
(1)如基金进行展期或扩募,那么由于合理的折价率将会长期存在,现行市场套利空间将会消失,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无疑是最大的风险。投资者预期落空,示范效应将对封闭式基金市场形成巨大利空。投资者未来收益基本取决于证券市场未来走势。价格逐步向净值回归,套利基础将不复存在,超额收益水平为零。
(2)如基金到期清算,那么基金管理公司须提前进入清算状态,在证券资产变现的过程中存在自然下跌损耗,投资者将承担一定的清算成本。目前国际上到期清算成本在5%左右。投资者超额收益水平即为理论收益扣除清算成本后剩余部分。由于受到期时间长短因素的影响,即将到期的小盘基金收益率会高于到期时间较长的大盘基金。
(3)封基制度创新主要包括封转开、份额回购、交易所转制等,降低封基的高折价率,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可行和空间更大的套利机会。在制度创新实施的过程中,封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会向其净值回归,转为开放式基金后,赎回套利空间缩小,同其他开放式基金一样仅保持较固定的赎回比例,对市场产生的冲击效应也小。据《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