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陈英)近年来,食品安全频频亮出“红灯”,尽管有关部门出台许多举措保证市民的餐桌安全,但一些问题还是不可避免。对此,南京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南京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中要求,发生或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且有义务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举报,对事故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谎报。市食安委办公室接到举报后,要立即组织核查。核查结果属于本预案规定的相应等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及时处理问题。当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要根据事故等级由有关部门向公众发布警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