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各级禁放办在南京市贴出《2007年春节期间实行烟花爆竹有限开禁的通告》及燃放区分布图2万余张,但烟花爆竹燃放在这个春节里,堪称泛滥。
是私自燃放爆竹的市民们目中无法?还是禁放规定本身即与现实脱节?记者采访了多位资深律师和学者,评析烟花爆竹设禁中人们的活动规律,及通常法规得以执行所依赖的路径,以期能给政府以后的决策提供参考。
市民不守法?
采访中,几位生活在南京的专家对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的评价非常统一:“失控”、“混乱”,这使得此讨论具有实际意义,因为对论点有了共识———政府划定了烟花爆竹燃放区,但相当一部分民众不买账,违反规定在法定燃放区外私燃乱放。
但专家们没有能搞得懂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今年放得会这么多、这么密?
“南京禁放烟花爆竹从1994年开始,2005年春节开始有限开禁,有限开禁已经是第三年了,过往的两年里,小区里能听到一两声爆竹声已属新鲜。”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严国亚律师说,今年是反过来了,哪个小区没人放才叫真新鲜。
许多分析说,这样的情形当属市民“压抑以久的情感层面需求得到了释放”,东南大学法学教授杨解君则认为是行政机关的管控没有到位。
有意思的是,在分析私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行为时,几位专家在采访中都提及到了另一个现象:闯红灯。
“从众心理往往主导着人们的边缘行为,特别是对抗法规时。”严国亚说,在路口,人们单个站在那儿等绿灯时,往往是规矩的,但如果是一群人,事情就很难说了。
“如果有交警站在路口,大部分人不会闯红灯;如果有巡逻的民警经过,想必大部分人也不敢当面放烟花,但如果没有警察在,就很难说了。”上述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
从众是一个方面,对警方不可能“动真格”的心理预估,也是市民有恃无恐的另一个原因。住在马府街的一位郝姓市民称,自己放烟花一是因为想逗孩子开心,二也正是因为小区内的烟花爆竹放得“震天响”,人人都在放,所以自己便“顺应着”到附近买来了烟花当街燃放。
记者未能获得警方的解释,但从其前日公布的消息看来,市民们的判断可能得到了验证:节日期间,共有56名私自燃放者受到了治安警告处罚。虽然警告也是处罚的一种,但到底有多少威慑力显而易见。
法规不守俗?
杨解君教授将“满城开烟花”的现象直接归咎于禁放规定自身。
“就全国范围来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也是越来越‘法不责众’,受到很大挑战。结果是,许多原本禁放的城市,现在则开始解禁,或由‘全面禁止’转向‘分时分段禁止’。总体上来说,燃放鞭炮的违法人数可以说是在上升的。执法人员甚至常常也是‘袖手旁观’。”
杨教授举的另一个例子是随地吐痰,他称随地吐痰在北京受“禁”后,得到了相比烟花爆竹较好的效果,产生差别的原因是因为这两者与社会规范的关系。
他说,在“禁止随地吐痰”的法律公布之前,市民中早已有了“不要随地吐痰”的社会规范。即便是没有法律的规定,假定某人在人口稠密的地方吐一口痰,也会受到周围很多人的鄙视。而烟花爆竹燃放恰恰相反。
“过年放烟花爆竹是千百年的习俗,即法律意义上的‘公序良俗’,人们对这一行为通常是给予正面的评价。”严国亚律师说。人们在年节放爆竹求的是平安吉利,也能从中获得老少皆宜的娱乐和欣喜,这与社会规范是符合的。
“法律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取决于社会规范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它。如果法律偏离了社会规范,执行成本就会提高很多,甚至根本得不到执行。”知名学者张维迎曾这样说。
禁放路何在?
网上有以“政府的尴尬和出路”为题的文章对禁放政策提出过质疑,快报昨天的报道中,更有专家提出“执行不了,不如废除”的观点,相关部门面临较大压力。
据悉,2006年春节有限开禁结束后,南京市禁放办曾向南京市政府递交了《关于2006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的情况报告》。报告称,传统禁放区和有限开禁燃放点总体情况安全平稳,“点上开禁,面上禁放”的有限开禁模式,全国只有南京等少数城市在采用,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
因此,禁放办针对南京本地的情况,曾对2007年有限开禁工作提出建议,核心是希望效仿北京模式,实行“点上禁放,面上开禁”。
“从前两年实行的情况来看,现在的做法根本不能遏制市民大规模违规燃放的现象。另外一个考虑便是,禁放期间,南京投入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力量近2万人,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他工作的力量。”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南京禁放办表示,根据今年的情况,他们还是会向南京市政府递交有关报告,提出相关建议。
快报记者 田雪亭 言科